黄浦学校领导班子“八不准”
发布日期:2014-10-0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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|黄浦学校领导班子“八不准”
1、 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嫁娶,接受教职工人情礼金;
2、 不准接受教职员工和家长的宴请;
3、 不准接受教师、家长的赠品、礼券、礼金或支付凭证。
4、 不准徇私舞弊,不准利用职权影响学生考试考核和评价;
5、 不准以权谋私,不准通过向学生推销图书、报刊、社会保险等商业服务获取回扣;
6、 不准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及家人谋取不正当利益;
7、 不准参加学生或者家长安排支付费用的旅游、健身休闲等娱乐活动;
8、 不准在学校举办的各种活动中有铺张浪费现象。